套上这个无聊的复仇故事,奥斯卡的魅力可以说少了半分
身体,灵魂,自我折磨(内疚、苦行、救赎...),以及美国人的身份和对布列松的热爱:施拉德总在书写具有相似度的人物。美国先生几乎要立刻掌握了最高财富,在一个后911(居然在20周年的时候上映)、后伊拉克的时代,美国人将投入多少筹码到自己的国家?又或是伤害自己作为向国家的报复,酒店或许只是自我流放之地,获得救赎的概率微乎其微,去除了上一部的那些宗教因素,宗教之外的症结在哪?在最后,救赎只会以爱的形式出现,隔着监狱的两只手,在静态平面中身体在连续运动中暂停,这《创世纪》一般的姿势将某种自我意识神话化,试图集中所有唤起一些力量。在此之前的人物只是不会带来浸入感的空的容器,当然也是一种“布列松式的紧缩”—已经没人像这样拍电影了—如艾萨克工整清晰、纪律严明的手写文字,看上去没什么稀奇的也看似已经过时了。
讲自我救赎的公路片,男主角的人设细节设计的很好,剧情拍的太平淡了,观感有点闷
7.5 lol Paul Schrader....
daddy还是那个daddy,一把掀翻小屁孩的时候我只能 wow~ 其实配乐都很好听,就是用力过度了一点,太想营造纸醉金迷的糜烂气氛了,以至于整部电影都像一篇“散”文诗。
肉身肌肤上的疮口或许可以随年日慢慢被治愈,但内心里的惊惧忧虑却会一再撕裂,久久不得安心。在睡梦中、在神游中、在散漫的日常生活所有的琐碎当中,一而再再而三地想起从前身困囹圄,心困炼狱的往事。用鱼眼镜头展示出残酷的狱中记忆,如梦似幻,昏昏沉沉,惶惑、迷乱而惊悸。每逢赌场,必有叫喊令人两耳鸣叫的“USA”,暗自嘲讽。这是本片仅有的,乏善可陈的亮点之一二。其余部分实在是索然无味。不知是模仿了谁,是索菲亚·科波拉还是王家卫,风格不成风格,故事不成故事。涉及牌的玩法,想必对于早看过香港电影的人而言,未免显得太过于小儿科了。
整个就太刻意太硬了。有些段落感觉就像学生作品那种生硬感。随便翻翻看到海报辣爹点进去的。就喜欢辣爹肉体嘿嘿 不是皮包肌肉那种紧实的感觉 而是皮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层脂肪的肉感 圆润 穿着衣服又有型 就很恰到好处。
不知道怎么样,反正我努力看完了。英文字幕加我的英文听力,大概弄懂了百分之八九十。看起来像一个简单的复仇。 不过这跟扑克牌有什么关系呢? 既然片名取名为算牌人,那么这个复仇跟算牌有什么关系吗?
保罗·施拉德数十年如一日地在扩展【出租车司机】的气质。马丁·斯科塞斯毕竟更会拍史诗一些,整体上还可以冷峻而不失叙事功能和环境描写。而不管是前作【第一归正会】还是本作,都沉溺在某种主角个人的气质里,用一生去与过去和解。不管这部整体上的可观看性上要好的多。PTSD还能找到新角度还蛮值得夸奖的。电影另外的有点还是因为选角,奥斯卡·伊萨卡早在【至暴之年】就证明了自己擅长这样沉静二复杂的角色。中年、西装、油头、不缺武力值的脑力派,每一个特质都很适合奥斯卡·伊萨克。
6.7。这2种题材融合在一起还真是不好拍,画面和摄影手法都挺不错,音乐也可以,好好拍赌片不挺好的嘛,剧情拉垮了
浓浓的廉价感和莫名其妙的人物关系,还有各种让人出戏的配乐和拉黑过场,看得尴尬癌发作。两星都给Oscar Isaac的表演。
何必要这么讲故事呢?导演应该把自己家里都包上白布,然后拿个黑笔满屋子把意淫构思都画上涂鸦就好了,怎么还能拉投资,叫上几个演员呆若木鸡一样的演一场给观众看呢?
005剧本应该吸引了演员,但实际故事组成逻辑出错了,想要拍得吸引人太难了。并且女主选角太差。
讲自我救赎的公路片,男主角的人设细节设计的很好,剧情拍的太平淡了,观感有点闷
三星半,Oscar Issac这张冷峻的脸就是全片节奏和风格的写照。算牌只是虚晃一枪,重心是PTSD主题和相辅相成的鱼眼镜头。BRMC的音乐还是很有辨识度的。
这故事讲得确实法兰西,但距离法兰西精英还差几个身位
个人层面对施虐行为的救赎,国家层面对关塔那摩的反思,还赌上了一个年轻人的前途(输了)。女主的戏份有点莫名其妙。有点真诚的悔罪书,艺术性不太够的电影。
保罗·施拉德数十年如一日地在扩展【出租车司机】的气质。马丁·斯科塞斯毕竟更会拍史诗一些,整体上还可以冷峻而不失叙事功能和环境描写。而不管是前作【第一归正会】还是本作,都沉溺在某种主角个人的气质里,用一生去与过去和解。不管这部整体上的可观看性上要好的多。PTSD还能找到新角度还蛮值得夸奖的。电影另外的有点还是因为选角,奥斯卡·伊萨卡早在【至暴之年】就证明了自己擅长这样沉静二复杂的角色。中年、西装、油头、不缺武力值的脑力派,每一个特质都很适合奥斯卡·伊萨克。
不知道怎么样,反正我努力看完了。英文字幕加我的英文听力,大概弄懂了百分之八九十。看起来像一个简单的复仇。 不过这跟扑克牌有什么关系呢? 既然片名取名为算牌人,那么这个复仇跟算牌有什么关系吗?
Paul Schrader終其一生在做與布烈遜相同的事:為靈魂受盡折磨的主人公規劃一條通往終極「審判」的漫長路途。 1)關於光與白色和色彩的界定:白色吸附罪孽,是光的捕手,光被囚禁其中,黑色是光停止的地方;五彩繽紛的賭場是沿途經過的站點,是享樂主義者熱衷聚集之地。 2)關於選擇:Cirk,黑、白、灰色(不確定、懷疑主義)的交替;La Linda,過分奪目和刺眼的人造奇觀。3)Tell視Cirk和La Linda為自我救贖對象,某程度而言是錯誤選擇,什麼才是真正選擇?Schrader給出的答案承襲自Pascal,齊克果,到布烈遜和德萊葉的脈絡傳統:讓光得以解放的選擇。4) 結尾,當Tell有選擇意識地提出決鬥時,神蹟降臨:光從黑白灰的生存輪迴,色彩填塞的虛無面紗之中解脫,終見超驗的精神性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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