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陇东城匪患不绝。 旷野中,一个普通驼队被土匪袭击。跟随驼队离家出走的富家千金沈云姗被土匪盯上。 沈骑着马逃入城中,却仍然难逃魔掌。 城内雷家刀铺小掌柜雷发见沈被土匪欺负,奋而相救。因此得罪“二杆子”铁掌。 刀铺管家卢叔怕土匪寻仇,花重金请赏金猎人傅玄阳保护阿发。而沈云姗缠着傅,三人一起进入刀铺。阿发处处与傅为敌。 另外一边,地方军阀马大帅手下的先遣团团长任维明被派驻到陇东剿匪,没想到他与贾县长沆瀣一气,居然与匪首独眼黑狼结义,并商议通过“假剿匪、真送枪”的方法把任士兵手中的枪送到土匪手上,以壮大土匪的力量。 铁掌穷凶极恶,血洗刀铺。仅有傅玄阳、阿发、沈云姗等几人得以幸免,伙计死的死,逃的逃。 阿发决意为卢叔报仇,并赶走碍事的女人沈云姗。黑狼抓走沈云姗,并逼雷发就范。 阿发不顾傅的劝阻,执意要去救人,却和沈一起被困在匪窝的地牢中。傅玄阳不得已...
从山顶开始的话,无论哪条路的都会是下坡,但也许,还可以爬上另外一座山峰
我们聊着喜欢的电影,谈着喜欢的书籍,以为这就是最美好的爱情,就可以坚持到地老天荒,但是我们失败了。因为我们再也找不出时间去电影院,再也没办法不敷衍地聊完一个感兴趣的话题,我们早该知道的。爱情如花儿一样美,但最美的花往往花期短暂,在聊到结尾时是不是还能想起,我们不是一开始就这样矛盾重重,我们也有过最好的五年。
4.5,“比起一个人的寂寞,两个人的寂寞更难受”,大实话了。两位演员演的很好,前面一直姨母笑,各种爱好对话看着很舒服,两个人身上都有我很像的地方,后面就稍微走下坡路了,看到“过去的我们”这段或许能拍的更好,两个人的处理太重复太弱了一点,但是仍然还是美好的,特别是愉快的分手与偶遇的挥手告别。七夕快乐。
如果是五年前看到,大概会哭到不行。但亲身经历了一段亲密关系之后,就知道所谓的soul mate虽然美好,但远没有那么重要。编剧把理想和生活的对立拉到两个极端,然后让两个人执拗的坚守着自己的世界,没有任何的沟通。最后摆明要赚观众眼泪的那场戏,本来还挺戳中的,但小麦一开口说我们结婚吧,整个就降了一档,再也没法打动我了。真正亲密关系中的沟通和交流不是这样的,你什么都没做,就像春去秋来不可改变一般,放弃了。那也没有什么可惜的了。押井守和野吹还挺戳人的,可惜不懂更多。有村架纯好看。有点想起summer500天那部了。
这段温吞的关系并不像是两个文青会有的,更像是普通青年意淫出来的文青,只看到了表象。
终于看了!拖了这么久才看,是因为我工作后的生活状态和小麦工作后越来越接近啊!想保持一些生活趣味都要陷入一种没有为工作及人生负责的轻微自责中。
就是愚蠢的自己啊 说好了 下班就写写剧本 剪剪片子 结果 回家就累的躺平 塞尔达4年了 都没通关 沉迷工作和房地产 成就感都来自卑微的手游 去电影院看电影变成了奢侈 更别提阅读了 少了太多应该有的锐气 很抱歉很抱歉
With彬彬,电影挺流畅的,就,唉,前面的小女生哭的稀里哗啦,虽然最后也流下了一些金鱼的眼泪,内心波澜却不大。此刻我突然意识到,已经是一个终极异化的老阿姨了。
前半段看得好开心又有点想哭,遇到和自己爱好想法都一样的人是什么心情呢?虽然也并不觉得非要这样才能在一起,不过想想,我已经独自看了很多超级喜欢的书和电影好多年了。
我想谈恋爱。
其实无论是前面热恋期讲两人的默契和甜蜜,还是后面的矛盾冲突,都有点极端了,让人无法相信,但写那么细腻的情感,内心的os,还是相当有一手,不回头地挥挥手,全景地图上的小小奇迹,还是被感动到了,一点点。
可惜嘛 可惜
吊诡在于,「普通になる」和「現状維持」既是最容易的事情同时又是世间最难的事情......ending时的观感很奇妙复杂,像是大晴天时下起薄雨,嘴角不自主上扬眼睛在微笑鼻子却泛酸。
1.精神内核的匹配比具体的爱好相同更重要 2.如果不爱了还硬要在一起 也是对这份感情的不负责任
再美的花束也有凋零的一天,跟爱情一样,再浓烈的爱也有被冲淡的一天。曾经那些风花雪月、海誓山盟,在岁月和现实面前还不都只是相框里的一帧记忆;面对生活,谁都没有错,只是他们都在自己的认知里努力的活着罢了。
花束一般的爱情,去爱就好了,享受尚未凋谢的时候吧。
有人会长大,有人不会,剩下的人都是孤独的。
一个现实得毫无生活激情
文青式的爱情要被么生活打败,要么对理想幻灭,灵魂上的伴侣只可能发生在想象中传奇中。大多数恋爱一般只拍前半段,大多数家庭伦理片一般只拍后半段,这两者的割裂构成了大多数人对于爱情的想象。其实,爱情只是某个共享的时刻,无所谓长短,记忆会定格,此刻便永恒。
“你挥一挥手,正好太阳刺进我眼睛,我终于没能听清你说的是不是再见~”二十年不见,如果哪天在街头遇到,会像他们这样背对背挥一挥手么?我想大概不会,毕竟隔了太久,面对面也是可以的。看这样的文艺电影就像在时空中不停照镜子,正如他们在分手那幕的隔桌小情侣身上看到自己的过去一样,我或我们一样能在他们身上看到二十年前的自己。也曾因为喜欢同一个作家或乐队或歌手就喜欢你(我),不喜欢一人一个耳塞影响立体声就买了一分二的转接口送我,嫌电影太短就专挑牯岭街这种4小时以上的看,想唱k就去钱柜通宵pk,想待久一点就从天坛走到地坛再一起走回来再坐车回去……花束般的恋爱其实是花束般的年纪,既然没有花开不败,自然也不会有永葆的恋爱或青春。分手不是不爱,也不是帆布鞋输给皮鞋或爱情输给面包,只是什么都敌不过生活,日复一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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