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喜欢,但一些评论的无知让人遗憾。
或是纪念,或是反省,那个青年人随时有可能被枪杀于街头的年代,现在很多国家,都在用电影来描述。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很多部分在怀旧感人和用力过度做作之间左右横跳,不明所以。新教旧教双方观点,留守的离开的,啥都提了但啥也没说个所以然,连个对立的情绪都给的不到位,高潮靠动作戏也是醉了。bgm听得只觉得吵闹,并且和一看就是编剧写的过度用力的做作的部分非常不搭黑白影像,更进一步怀疑黑白的必要性。
若把此片看成是一部私家回忆,那确是很好了。
关于故乡的往事,形式感很强,但是剧作以及视听内核存在很大的问题,摄影和表演还可以,奥斯卡BP就比较难了。
超出预期,虽然私人,但莫名就感同身受,也许是呆萌的小男孩起了作用,真想拍一部自己的BB。另,一开始完全没认出来朱迪·丹奇
Someone stayed, someone left, someone were lost…
不是添加了黑白滤镜就是有年代的感觉,至少我看着这街道和布景实在太出戏了。
极其私人的影像回忆。通过断断续续的对话和为数不多的彩色镜头将记忆中模糊但却精确的美好甜蜜的记忆画面表述给观众,引导着观众跟随着画面一起进入自己的童年时光。一个限制在了孩童视角和童年回忆关于宗教冲突下的离开故乡出走他乡前的纠结于不安的故事,但这样的视角就注定了整部电影只能成为一颗美好的糖果,丧失了更深层次述说时代的机会......
每个镜头都经过精心设计,给人影片毫无起伏的感觉,抓不到重点,没有可共情视点
女主长的像朱丽娅罗伯茨。人很少一辈子生活在某个固定的街角,多多少少要搬个一两次家,对于一个小男孩来说,最重要的教育是勇气,无论是《双虎屠龙》也好,《正午》也好,这些小男孩在电影院观看的电影都在教会他人有时候需要迈出勇敢的一步,其实没必要做成灰白的,开头彩色的不挺好看的么
全片黑白色调,致敬回忆。爸爸和妈妈很像Jude Law和Renée Zellweger
有亲人不一定有亲情,同理,出生地也不是都能成为打心眼里深爱的故乡——只有深爱故乡的人才能拍出这样的电影来
2.5 nobody cares your boyhood ya
“我曾经认为可以直接进入荧幕,去看看那些奇怪的地方”
有亲人不一定有亲情,同理,出生地也不是都能成为打心眼里深爱的故乡——只有深爱故乡的人才能拍出这样的电影来
男人的乡愁永远如此平庸,不舍得过去,不敢面对未来,最后还是女人决定要离开,女人说don't look back。但总的来说,很平庸的电影。
做作,溢于言表的做作;明明是标榜私人的回忆,却非要不自觉把故事丢进大历史中并试图扩大,从而获得一种参与历史的虚荣,又何必呢?外加做作的影像和音响。只能说是看了卡隆的电影就觉得“我也行了”,肯尼思·布拉纳大概是好莱坞最人缘好也最自恋的导演了。
相比于罗马,我更喜欢这部,罗马对于我来说太遥远了,根本共情不上去,我所拥有的童年更像是贝尔法斯特,爱我的亲人和朝夕相处的邻居,最后一次搬家结束了整个童年。或许电影中很多东西比较俗,但正是这种俗使我感到亲切,以及创作者对童年与故乡的纯粹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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