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五星因为感觉我的某位前男友被演活了,我真的好特么喜欢欧阳万成这种男生……善良害羞又很会聊天是一种该死的魅力
第一次看,感觉像是罗密欧与朱丽叶和纽约百老汇本地融合的产物,是个不合时宜的歌舞片。整体显得内容很老套,可材料和风格很新(给导演加一分)。创作时期应该在美国较为复兴的时候,但反映的是他们民族大融合前,散发着老白男们无知的自信和傲慢(波多黎各女孩先主动、她哥哥杀了我好朋友所以我才刺死他、我为爱双向奔赴没有背叛族群、不是正面冲突而是背后射杀后死亡)。好像避开了一切道德瑕疵后,剩下最不好的就是当时我穷!亏了是经典,现如今美国政治正确的环境下编剧都不敢这么写!反映出美国主流价值观就是我全世界最好,你要向我靠拢,而不是互相包容。在俄乌冲突的当下显得更加讽刺,双重标准阴阳人的本性也是表露无疑了。最后说句公道话,不用看六几年的版本了,歌也很好听,推荐大战之前的那一段~
get不到点,偶尔有些熟悉的歌,剧情挺老套的,感觉小鲜肉hold不住
没有看过老板,直接看的新版。一点开,这色调和画面,背景,也太有时代感了吧。本片是斯导从业几十年来第一次指导歌舞片,但是成片很亮眼,看到近三个小时的时长有点怕,但是看的过程中都没分心。观影过程中,数次让我想起罗朱。移民、治安、教育等,探讨的问题很多,不过也仅仅是点到为止。整个光影、声乐、调度、服装等等都好棒,看得很舒服,看完真的是佩服他美电影工业之发达。
年轻人要多跳舞,多唱歌,多谈恋爱,少打架,打完架就没有明天了
波多黎各版罗密欧与朱丽叶 宁可看印巴宝莱坞翻拍一版
歌舞拍的是不错,但这故事实在是太过狗血,欣赏不来,难道文化差异?
特别精致,调度工作做的很足,但缺乏一股创新感,光线风格讲究戏剧感,缺乏真实性
要是说是汤姆霍珀拍的,我能理解,但这是史匹堡,我只能理解为“情怀”吧。
恕我直言 这电影的三观真的有点歪。Josh是用照片骗了她 到她接受不了的不是被骗 而是Josh太丑吧 如果一开始喜欢的就是Josh这样的脸的人 见面了反而是帅哥 她还会那么生气?最后又喜欢上了我更觉得是心里愧疚而非真的发现自己和他情投意合。另外 Jimmy和妮娜真的毫无CP感 接吻完全没火花恋情也感觉让人看不到头 就算我喜欢Jimmy我也不能昧着良心说他帅吧 妮娜眼大胸大腰细腿长(攀岩时还看到手臂有肌肉线条)真是全世界男人都喜欢的类型 ,不是说Josh这种类型不配得到爱情 而是现实中这样的搭配 如果男方不是非常自信内在条件优越的人儿他和妮娜这样一起以后绝对会给他非常非常大的压力。PS男二长得有点像森林狼的拉塞尔 帅但真的太蠢了。
比原版好很多,起码视听语言是电影逻辑了。可惜从械斗那场戏之后就开始变得非常混乱,但仍然,比原版好很多。
翻拍然后做旧算什么本事,有这个budget不如给LMM拍点跟得上时代的新作品
歌舞片段还是展示了导演科班出身的学院派水平,精致大气。只是皮导这次没皮起来,只做出了一部平庸刻板的歌舞电影,远不如La La Land让人印象深刻。
想看斯皮尔伯格怎么改,除了男主,都是剧场演员啊。/斯皮尔伯格并没有改,完全是老夫聊发少年狂。
每年邻近圣诞我都会寻找一部爱情电影来看,不需要太要死要活说着形而上的矫情话,只需要甚至蠢的冒着傻气的小确幸,这样平时看起来会觉得烂的桥段在这个特殊冒着红酒肉桂冬衫香气在红绿色的搭配下却显得异常温暖。
比1961年电影版好一点。歌舞场景很漂亮,最有魅力的角色依然是Anita。这一版的Riff表演得很精彩,演员非常帅。改编增加了几个场景,故事背景设置在拆迁在即的Lincoln Square贫民窟,在警察局唱《Gee, Officer Krupke》更幽默和讽刺,男女主约会的地点The Met Cloisters太美了。但是情节和原版区别不大,男女主的故事线一如既往的烂。不喜欢莫名其妙的爱情故事,很难理解男女主所谓的爱情,这个年代已经不吃《罗密欧与朱丽叶》这一套了。
补完,尚可;斯皮尔伯格任性导演,老牌经典音乐剧电影版。纽约贫民窟帮派械斗+移民矛盾背景下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男主不太行啊,女主唱得至少不错,印象最深的是老太太独唱那首,舞蹈和场面调度很不错了
不行,差评 结尾太快了 我还停留在 女主在订婚宴上揭露真相没缓过来 就happy ending了???
看完只感觉自己像是住在地下室的悲催亚裔,还不会做蜡烛
喧宾夺主,路人自嗨,就这还提名了奥斯卡,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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