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乡愁
第一次带娃去影院看的 我也终于把这群狗狗认全了 没有白看
街道的制景感太强了。整部影片好似孩童的回忆散漫无重点。整部影片属于有佳章但非佳作。
7.0/远的《罗马》不说,比《上帝之手》差的也不是一点点,这种私人化的的影像最忌平淡无味,是《正午》的OST打动评委们了?
candy妹妹人生第一次进电影院,我自己全篇陪着,看不太懂动画片,但里面有句台词,大意是:英雄也会害怕,但是英雄还是会勇往直前。这大抵就是生活吧。
虽说是自传体电影,夹杂着大量私人记忆,但处理方式十分老套,全靠堆砌。作为背景存在的“北爱尔兰问题”也缺乏更深刻的反思。
也太好看了吧哈哈哈,前排的爸爸笑得好大声。镜头语言设计得好棒,汪汪队太酷了。
“I'm going no where you can't find me.”走吧,不要回头,走或留,都需要勇气。
The Irish were born for leaving. Otherwise the rest of the world would have no pubs. All the Irish need to survive is a phone, a Guinness and the sheet music to “Danny Boy”. 这就是,乡愁电影?
说“花里胡哨”“平庸”“糖霜”的人真是让我感觉蛋疼,甚至很反感,就是一圈评论家,在炫耀强烈的自我中心罢了。简单点好吧。我还是当做文学作品来阅读,我看到了一样东西——人的腿,那种细长的小腿,延伸到稍粗但有力健壮的大腿。哦对了,有力,是因为这些颀长的细肢带着这里的人在不停地运动着。他们在干什么呢???走。没错,不停地走动,整个电影充斥着不停运动着的片段,在街道上,在小门前,在小屋里。那种细长的运动感,我觉得是一种强烈的暗示,他们要走。不管来源于北爱尔兰人的本性,生活的状态,还是特殊的社会现实,他们的命运似乎充满着“走”。我不想做什么文学分析了,太累,我只自我中心地说一句,我是对的,没看最后一句话吗?朱迪·丹奇对着那辆离去的大巴告诫着什么呢:“走,现在就走!”
很喜欢 虽然很多人拿来与罗马比较,但私人认为比罗马更有共鸣更易代入。尤其中国也有那么多离开家乡的人。里面的妙笔太多了 帮外孙出主意作弊的爷爷 画丝袜的奶奶 抢加酶洗衣粉的孩子,为了和心爱女孩坐一排而拼命读书的小男主,拉帮结派的小太妹……家乡的符号不就是由这些元素和妙笔组成的吗?
和刘宝宝今年一起电影院看的第二部电影,问了他一下他觉得比萌鸡小队和之前带他去看的天书奇谈都要好看一些。在他的视角应该值得4星。
感觉现在导演也不把小孩当小孩,植入很多新技术,很多新科技到电影里
【YVR-5th】三星半。建议看有CC的版本,否则口音太吃观众了,甚至会影响理解。
人物在一看就没有居住功能的人造置景里表演乡愁,黑白影像里塞满陈词滥调自我沉溺的金曲+蒙太奇段落组合,那个自以为在模仿西部片决斗的场景更是简陋到可笑,进一步凸显导演在片中无数次强调的“影迷”身份之不合格。
萨克斯风独特的音色婉转萦绕,把一段脑海里沉静的回忆缓缓带出。童年是沉静的,感知外界事物时是迟钝的。不知大人为何奔波,不知街道为何纷扰。肯尼思·布拉纳以《罗马》的方式呈现出自己的童年往事,一段弥足珍贵的童年记忆。电影是彩色的,而观众席是黑白的,话剧是彩色的,而观赏者是黑白的,梦境是彩色的,而回忆是黑白的。用一束鲜花告别懵懂的情感。一切都是懵懂而迟钝的。直到多年后,才发觉原来“当时只道是寻常”的,都是鎏金的岁月。|7.5
Biological OMO is the magic of the life. Good bye, childhood and my hometown!
儿子的第一部电影,儿童片里算剧情紧凑流畅的。整个故事线设定比电视剧更具情感色彩和说服力,人物对不同事件反应更有血性。
挺好看的,本是陪孩子看,然后自己也看进去了。狗狗们第一次从冒险城中的新基地出发时非常酷炫,孩子由衷地赞叹了一句:“这也太酷了吧!”能看得出来,孩子是真的喜欢,这对于一部以儿童为主要受众的电影来说,就完全足够了。整部电影除了热血,当然还有励志和温暖的部分,对于孩子来说也是一次好的教育。推荐带孩子看。
我觉得也没必要特意去踩他一脚,不过真的没什么好说的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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