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盗贼麦尔斯(马丁·劳伦斯 Martin Lawrence 饰)与三名同伙合作盗窃钻石,岂料其中一人德克背叛了他们,警方被惊动,麦尔斯走投无路,只得逃跑中将钻石藏在一栋未完工的大楼通风管道里,之后束手就擒。两年后,麦尔斯刑满释放,但外面的一切似乎都已改变,女友不再需要他,而当年他藏钻石的那栋楼居然变成了——警察局!为了取回钻石,麦尔斯偷到ID卡,又凭借伪造的档案乔装成警察混入警局,由于警方缺人手,假警察麦尔斯很快得到任命,和菜鸟探员卡森(卢克·威尔逊 Luke Wilson 饰)结成搭档。麦尔斯凭借自己的盗窃经验很快表现出位,在警局得到重用,而管道中的钻石经过冲洗后下落不明,麦尔斯只得坚持假装下去。不久,德克为了得到麦尔斯的钻石再次出现……

评论:

  • 卯觅丹 9小时前 :

    真没什么可取之处,倒是觉得多南在片里莫名有种收敛的性感。

  • 夷远悦 0小时前 :

    固定的街景之下,整部电影像发生在戏剧舞台,而观众被置为“戏剧观众“,与本来容易抓到的与历史相关的童年回忆和乡愁之前多了一层隔膜

  • 左丘锐智 6小时前 :

    装腔作势地跟拍一段无逻辑的运动,随后的大全景自曝其片场实质,电影小镇级别的置景完全僵死,人物在各种精致构图的钳制下如同木偶。为什么要对标《罗马》?几乎和国产片水平差不多,报奥斯卡之前不如先来春节档走一圈,让大伙看看北爱版《我和我的父辈》

  • 愚半香 0小时前 :

    好喜欢这部片子的质感和基调。可能没讲什么大道理,但是导演对家乡的依恋从一首首老歌,一幢幢老楼间流露出来,即使岁月变迁,即使时局动荡,贝尔法斯特永远以一个温馨美丽的地方永远留在一个可爱男孩的心里。我虽然不是爱尔兰人,对于那里的风土人情和政治历史不太熟悉,但是这部片子可以勾起每一个人的童年记忆,那个熟悉的院子,一群熟悉的伙伴,成为我永远的印记。For the ones who stayed.For the ones who left.For the ones who lost.

  • 文初 7小时前 :

    同样是家长里短的流水账,这片就显得高大上,父母育儿的教育闪光点最值得欣赏,这才是优秀的电影,再加上范老的插曲,登峰造极

  • 于夏瑶 5小时前 :

    say nothing, and tell everything of softly love to your family. 片子可能至多三星了 不过今夜观影私人感受beyond expression, 就因此 没法客观打分

  • 初然 5小时前 :

    平庸又浮躁。我们对一个混迹于漫威、迪士尼流水生产线的导演该有怎样的作者性的期待?它恐怕都不配被称作是对诸如《罗马》《南特的雅克•德米》等作品的东施效颦,因为我压根就没觉得“作者性”在电影中是被有所追求的目标。影像有着严肃的形式,却建立不起半点沉重的情境,人物说着幽默的台词,却干瘪造作毫不可爱,广角、仰角、升格、对称构图....这些技术堆砌在一起堆出了什么?自恋罢辽。

  • 九阳曦 5小时前 :

    比《罗马》差了三个《爸妈不在家》,摄影太棒棒了。

  • 博暄 4小时前 :

    走出去或者留下来的抉择是很多人都做过的。虽然那个时代那个地方离我很遥远,但是这种抉择的艰难还是很能共情的。

  • 位雅霜 7小时前 :

    喜欢孩子和他的爷爷奶奶在一起的对话!画面很精致,但总有种在滤镜下画面有点奇怪的感觉! 老人看着看着自己的儿孙们离开贝尔法斯特:go, go now, don’t look back!I love u son ,萌生出一些感动!其实我们的一生一直都在告别!

  • 奇沛 2小时前 :

    不是套个黑白滤镜就怀旧复古高级了,电影院屏幕画面是彩色的看的人却是黑白的,这个设计没理解出彩的点在哪,从故事到叙事都平庸,一些构图和镜头语言更不明表里,奥斯卡最佳影片居然入围这部都没有暗处的女儿,实在不解。

  • 戎半槐 4小时前 :

    不可抗力皆因沒有想像力,才那麼需要黑白來補救。《羅馬》都能把幾坨屎拍出不明覺厲的形式感。肯尼去到盡也只是把舞台上的彩色,反射到奶奶的眼鏡上,黑白裡帶點彩,搞得這麼初級。

  • 宇栋 6小时前 :

    *btw Jamie Dornan is so fucking HOT,每次小男主叫daddy的时候我都想捂住他的嘴换自己来叫(不是

  • 彩寒 4小时前 :

    許多意圖不明的舞台調度,攝影也要卯足勁,在空間裡找尋看似刁鑽的鏡位,都在試圖營造某種學院派喜歡的嚴謹。打工人非得充藝術家,還搞金曲串燒,太僵硬了。

  • 卯觅丹 6小时前 :

    电影一般。不过字幕组能把“England”翻译成“英格兰”而不是“英国”么?人在北爱尔兰,还说自己背井离乡去“英国”,emmm……

  • 向文丽 7小时前 :

    一座城市出一个导演讲一个故事,用彩色多好。北爱尔兰问题在兴趣点上,处在中间的人好难,不过只涉及表面。口音就是可爱。

  • 敏萱 9小时前 :

    一个在老家的家。两兄弟,有一个大很多的哥哥,妈妈养大的,爸爸在伦敦上班,每2周回一次。故事只在这条街上,每天放学可以去爷爷奶奶家,每天上学会路过倾心的第二名女同学家,这条街被天主教徒骚扰。

  • 凡斌 5小时前 :

    中国人肯定很难共情和理解一个北爱尔兰家庭为了挣更多钱从贝尔法斯特搬到伦敦的纠结和艰难,这距离差不多只是相当于从青岛到北京的距离。何况那里还充满了暴力、宗教名义下的冲突、债务和各种不安定,对中国人来说,巴不得早早拍屁股走人。

  • 容宛秋 3小时前 :

    或许或许,因为我不喜欢这种戏剧化的表演方式,而这一段历史用小孩子的角度去讲述或许有点冷漠了,以及作为一段回忆参杂着浪漫,不喜欢这种感觉(Colin只有四五场戏sad)

  • 拜星菱 8小时前 :

    看了眼导演就明白为什么会私人到自我陶醉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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