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母亲的事业,艾达不得不搬到另一个城镇,成为温特斯坦学校的“新女孩”。 她在新的班级里日子不好过:交不到朋友的的艾达不得已只能呆在羞涩内向的本尼旁边。 一天,艾达的老师把孩子们介绍给莫蒂默·莫里森——一个周游世界寻找“神奇动物”的人。 每一种动物都注定要成为孩子的灵魂伙伴。 在所有人中,转校生艾达和本尼是班上最先拥有魔法伙伴的人! 从现在起,本尼身边就有一只古老而聪明的海龟,而艾达有一只狡猾的狐狸。 当物品在学校里不断消失,学校出现了超级小偷。孩子们和神奇的小动物为了帮助朋友洗刷嫌疑,解开超级小偷之谜。
像是《在你面前》的延续,前半小时就仿佛每个人物嵌套其中,挥发余韵,而在金敏喜出场后又一秒踏回到敏后人均一吹的节奏里,舒适柔软。
我好像看懂了,又好像没有。但可以肯定的是我不喜欢。
洪常秀拍演员的vlog,电影技法基本为零,仿佛很符合题目……但明显李沧东拍的更像小说家拍的电影(有点先入为主的意思……或许返璞归真的艺术性更打破评委们的审美疲劳僵局吧……刻意的礼貌和共同话题……看得有点累。
这不就是洪尚秀一贯的风格么,没有特别失望。拍什么,怎么拍,都像是在表白。
如果我是敏喜我会很感动 但我只是个观众我想看个好片啊喂😠
洪特别善于创造尴尬的情境,也正是在这些尴尬中灵光闪现,人与人之间所有复杂的情愫都释放发酵。
什么结构,什么套层,什么梦中梦,什么虚构中的真实,都是狗屁,重新定义电影类型之——狗粮噎你一嘴电影。在你面前的短片为啥没拍成呢?那他妈是因为没有金敏喜啊!
这不是“小说家的电影”,这是“洪尚秀的电影”。
太沉闷了,台词太密集了,我跟不上节奏。全片黑白,最后有了色彩,还是有色彩看起来舒服很多。太文艺太诗意,对我来说难以get。
我真的get不到洪常秀,只有自由之丘让我有一瞬短暂的震撼
洪常秀说得对,他就是过分松弛。这电影也是同样,虽然我喜欢慢慢来,但继续这么拍下去,他没有任何突破。说起来是小说家的电影,我本来期待的是一个小说家第一次拿起摄影机拍电影,还就要去拍洪常秀呢,这样我会更感兴趣一点。某些镜头,还带着几分当年的苏联的味儿,还挺怀旧的。
感觉就像是导演创作理念的阐述或者说是本片的拍摄由来吧,洪导越来越轻巧,切入点非常巧妙,也模糊了生活与电影之间的界限,那些或刻意或偶然的相遇,俗气的客套,让人尴尬的时刻,以及相逢恨晚的缘份,同时也能展现导演的世界观,非常有意思,也格外动人。另外,最后这是撒狗粮么。8
?好有趣的故事 一环扣一环 再来个闭环 影院笑声连连
向老婆表白 ✅
越来越觉得看洪尚秀的片子就像专门去庙里吃素斋,有一种刻意调节口味的仪式感。
“天色尚早,但很快就会暗下来,趁白日漫漫,我们一起去散步吧”
用反驳导演的话来替敏喜辩护,借作家之口阐述自己创作理念,结尾的捧花婚礼进行曲在镜头内外互传爱意,戏里戏外的洪导。
(米酒好喝吗?喝了头痛吗?)
还是大段大段的对话,还是洪尚秀电影永恒不变的主题,但是大家都带上了口罩,金敏喜饰演的也不再是爱上有妇之夫的失恋女人,她在镜头前甜蜜的说了“我爱你”。 最后那段镜头竟然看到掉眼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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