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犯罪的案发现场,一位英雄挺身而出,救下当事人,自己却在与歹徒的搏斗中受伤变成植物人,当事人母亲为了女儿名声和害怕歹徒报复选择了让女儿逃避,三年的时间女儿心里一直挣扎压抑,在一次与母亲争吵后,决定去为英雄证明,母亲次日决定去劝说女儿,三年的时间英雄本来不富裕的家庭,已经负债累累,英雄妻子这几年对当事人和其母亲的冷漠中积恶成仇,再也拿不出给丈夫的治疗费的英雄妻子,心里崩溃,决定去与当事人同归于尽,结束一切
桥段有些零散 角色可爱 英式祖传生活小妙招 工人阶级的父亲们都不错
That wee girl can be a practicing Hindu or a Southern Baptist or a vegetarian antichrist, but if she's kind and she's fair and you two respect each other, she and her people are welcome in our house any day of the week.
下午茶配的小资格调电影一样儿,画面看着赏心悦目,故事性并不强。生活如水。
20220118 处处对标《罗马》却又时时落入下风的平庸之作,情绪音乐剧情都太满了,颇有些腻歪……孩子和俩老人的关系倒是表现得有亮点。不过更大的问题似乎是,孩童视角天然被免除了很多基本的判断,60年代很诸多冲突和被简化为教派之争。一家人被封闭在街区中寻找出路,离愁别绪成为唯一可回忆的自我观照。
Jojo Rabbit➕罗马,但只学到了前者的匠气和粉饰太平,拍不来后者的格调和感染力
没事儿就配流行歌曲的电影都不大行 弄成黑白也没有高级几分 如果不是喜欢英国文化和旧时代 看这片得多煎熬
許多意圖不明的舞台調度,攝影也要卯足勁,在空間裡找尋看似刁鑽的鏡位,都在試圖營造某種學院派喜歡的嚴謹。打工人非得充藝術家,還搞金曲串燒,太僵硬了。
1.作为对故乡的私人回忆,从孩童的角度以黑白影像展开,就差不把Rome的tag打在credit里了,可惜这两部电影在段位上没法比较。但是相比之下这部电影对于情怀可能更拿捏地到位,这也解释了影院里很多Old White ppl都非常沉浸 2.从六十年代末开始,北爱尔兰的暴力冲突问题就一直没有完全解决,直到98年,动荡年代里也贡献了很多流向外地/海外的migrants。电影approach了关于离开还是留下的dilemma,最后选择了从以小见大的家庭故事展示一个相对温暖的怀旧出口,可能最让人动容就是影片结尾的几行“献给”了 3. Judi Dench stole the show.如果没有她三星妥妥的,但是有她的scene都如同在发光一般,成为观影中印象最深刻的部分。
记录一个时代(政治),一些老片的出现挺让我惊喜:黑白中彩色的电影与戏剧/摄影很不错,一些地方比较做作/仅此,为什么是最佳原创剧本?想不通。
无论摄影,布景,构图,转场,还是演员的表情,肢体表演,都很棒,但也都透着刻意的设计和机心(也可以说虚伪),把这些放到一部讲述童年往事的电影里,让人瞬间出戏。
蹩脚的游子怀乡,拍个情怀罢了,所谓乡愁,真看不到。
没事儿就配流行歌曲的电影都不大行 弄成黑白也没有高级几分 如果不是喜欢英国文化和旧时代 看这片得多煎熬
这片子,其实画面拍的还蛮有厚度的。故事与主旨的话,看大家说是致敬自己的童年,自己的家乡。那其实已经避免了很多残酷血腥的暴力,更着重于美好的故事以及家人之间的相守与推动。还可以吧…比《西区故事》好看!哈哈哈
合着你们自己也知道爱尔兰口音会被人笑死,想不通到底是怎么做到每句话都用同一个声调说出来的…插曲和配乐非常不错。
有才华的人真是让人嫉妒,可以讲述自己的故事,多好!
很多部分在怀旧感人和用力过度做作之间左右横跳,不明所以。新教旧教双方观点,留守的离开的,啥都提了但啥也没说个所以然,连个对立的情绪都给的不到位,高潮靠动作戏也是醉了。bgm听得只觉得吵闹,并且和一看就是编剧写的过度用力的做作的部分非常不搭黑白影像,更进一步怀疑黑白的必要性。
天真可爱的儿子,十分恩爱偶尔吵架的父母,爸爸负责讲大道理带全家娱乐,妈妈负责教正直做人,再加上两位睿智老顽童和欢乐的姨妈一家,真的是理想家庭了。有这样的家无论在哪无论环境如何都不会迷失自己。
虽然都是很零碎的片段,拍得还是挺可爱的。很有French Cinema的气质,比如类似于Cléo的色彩运用,比如对日常生活的侧重,比如使人想起Les 400 coups的主角;但缺少的是对“all the ones who were lost”的表达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第一场拍街头的戏份就败好感,滥用镜头和剪辑的结果就是乱战只剩下「乱」。从中看不到任何作为导演存在的有效调度,走位混乱到捕捉不到任何镜头语言的美感。所以选择制成黑白电影同样也是这类问题。意义何在?纯粹为了所谓的追忆而凹出故作高级的质感?还有,请放过《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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