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夕夕和余朝在一个屋檐下一起长大,余朝不苟言笑说一不二,余夕夕生性活波古灵精怪,二人性格差距极大。母亲在去世前将会仙楼和余府都托付给了余朝,同时嘱托余朝尽快与余夕夕完婚,希望二人未来可以相互扶持相互照顾。但两人互相看对方不顺眼,同时十五年前的江湖丑闻被再次提及,错综复杂的江湖势力,恩怨情仇的江湖儿女,迷雾重重的江湖传闻,余夕夕和余朝在矛盾与挣扎中获得了救赎,找到了自己的江湖之“道“。江湖再次归于平静,余夕夕和余朝回到会仙楼,并从二人名字中各取一个字将会仙楼改名为“朝夕楼”。他们不想要什么宝藏,也不需要什么名号,他们只想在充满烟火气的生活里充实而快乐的活着。
光影音画均很出彩,可惜邪气不够,说教意味过浓,中间几乎拍成了聊斋。将时间无限拉长,又穿越几层空间,居然没有展现出多少延展度。对失落的古典道德的探讨具有多少警醒意味则全看这中间有多少文化隔阂,个人比较喜欢结尾,向死而生也好,死亡既是归途也罢,都是对自我的接受与必然。
长篇叙事诗。导演野心很大,敢用亚瑟王圆桌骑士的故事玩meditation,听说借鉴了塔可夫斯基的《安德烈•卢布廖夫》,学习尚未成功,还有继续努力的空间,还可以再大胆一点。
以及,这不是一部严肃的骑士电影,它是娱乐性的。
黑白部分,具有历史背景的偶像破坏活动,(筑于庙堂之上的圣物,工人的鲁莽不再乎,以及成为飞机上的凶兆、火车上的扑克牌桌、童棺中的侏儒);
如幽灵般游荡在历史、小说、旧影与现实的灰烬里,在模糊了的互文中,写一篇悼文。
用视听赋予故事更多意义 最后很可能流于炫技 一直用high pitch赞美诗做背景乐并不高级 overwhelm了观众也容易疲劳 情节简单想要赋予深度就只能增加内心戏 但只是抻长了故事线内容还是一样干 有极度出彩的点 中世纪用神秘风格呈现 粗粝再加上污秽感洗刷掉了原著作为寓言故事的脱离实际 但神话色彩又把人物同观众间离 无法移情 只不过视听太过了 以至于忽略了故事作为一个整体 如果每个极端运用都所指 那这部炫到最后 可能导演也不知道他最想得到的效果是什么了 还是有点可惜 后半部分节奏算拉回了一点 绿色和黄色作为画布主色调 忽然清新自然舒缓了之前积压的恐惧感 只有那一句台词有意义:绿色是红色离开后留下的/虽然累 但被开头打动了 奠定全片基调似的 外表冷冽 但内核滚烫 是独特的观影体验了
还是很喜欢的,很多镜头都好美,音乐也不错。讲故事手法有点意思,每章节的标题都挺好看。英国神话结合了寓言和志怪传奇,这么搞还挺好玩。最开始忘记他妈是谁觉得男主选角是为了正确,可这么一看还挺贴合剧情的…… 其实归根结底就是妈妈舅舅为了让孩子长大成人操碎了心吧😅
这是一场赴死的旅程
关于生命,死亡,与告别——与Pirandello的告别,维托里奥的告别,还有男孩对自己杀死的红发女孩的漫长告别——她的生命被永远留在童年,男孩一天天长大,终于也来到生命的暮年,即将面对与人世的告别。生命就像一个又一个轮回,但每个春天,夏天,秋天,和落雪的冬天,都有一个人坐在小小的愈发凋零的墓碑前,直到这个人也已满头白发。
还挺吃导演这一套,算是这种题材里比较看得下去的片儿了
我这种文化沙漠干嘛要看这部电影啊!完全就是被预告片巨人给吸引罢了!
是我的菜,以前只看过关于绿衣骑士传说和《麦克白》对比的论文,这片好多很莎剧的场景
被砍头时的几次躲闪显得真实可爱。
老外的构思已经枯竭了?拍的这个是什么?一个印度人继承了亚瑟王?是在搞笑吗?是英国籍男演员,还是新锐演员,怎么不找个黑人演?全电影没有带入感,剧情也糊里糊涂.......这电影怎么过审的?
这部电影观后感让我新认识自己的一个点是,我喜欢所有“寻自/朝圣/成长/求道之旅”,但不喜欢所有其中包含有“试炼和考验”设定的此类传奇或寓言。试炼啥试炼 啥对美德对人性的考验个啥要干嘛。现在的我就很明确讨厌那些老故事的出发点和动机,暗戳戳中很站不住脚很值得怀疑和唾弃。包括对荣耀对美德对某种精神的一些追求的寓言,其中的空洞荒谬通过此“是骑士就来砍我”的故事一路上带给我的困惑愈加凸显。最后一分钟的通彻的勇气让人释放,虽然这勇气和这一路的经历(在他本人的故事里)我不懂意义是啥。
好家伙!我直呼我直呼,没想到这年头还会有这年头的电影,我寻思这应该是我寻思,不愧是最不愧是的A24,这符号属于是属于是了,这摄影这配乐这调度属实是属实了!果然大卫洛维就是果然!真是看君一长镜头,如看一长镜头!记得上一次看到这么热衷于拗造型的电影还是《扎导版正义联盟》。希望下一次看到这么这么的电影还是不要逼自己看完了。
好俗烂的剧情,美国流水线式电影果然有一套公式。唯一喜欢的就是狗狗cg做的好可爱呀!
「罗伊安德森」式的开场,以路易基·皮兰德罗的骨灰为引,塔维亚尼讲述的依旧是关于「思念」的故事。黑白部分惊为天人,当骨灰从封闭的公墓中移出,骆驼牌香烟比剧作家的尊严更为实际;不愿与它同乘一架飞机的乘客,在逃离前却以深躬聊表敬畏;魂归故里之时,需占用了婴儿的棺椁才可容身;不明所以的民众,以孩童之玩笑奔走相告聊以取乐。张力十足的镜头语言与穿插其中的真实影像拼接造就了无与伦比的历史美感,非常出众。与之相比《钉子》的故事则更偏向于「混淆视听」类电影。即仅靠画面与色彩的视觉冲击来支撑空虚且苍白的艺术创作。这也像极了由「真实主义」转向「怪诞现实主义」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主人公路易基·皮兰德罗,虚无且矫情。三星全给前2/3。
最终主旨也就是个成长故事
就是吃着玉米片看着快快乐乐的狗狗电影 . 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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