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武雄风》是一部糅合了动作、喜剧、爱情、兄弟情、黑色幽默等多重元素的影片,影片展现了几个怀揣英雄梦想的屌丝在追梦的旅途历经磨难……这个时代是需要英雄的时代,但怀揣英雄梦的人又往往生活的很屌丝,虽然是屌丝,但在他们自己的圈子里却扮演着各自的英雄,所谓英雄不问出处……影片中也关注了很多社会问题,虽然是一笔带过,但是让大家感受到每一个细节的背后都有很多人在默默的‘绞尽脑汁’地为之付出着,很多桥段也是导演本人经历过的,也算是一种自我嘲讽,生活就是这麽无奈,但我们要坚持我们的梦“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很多人看完电影可能说导演要表达的东西太多,其实不多,生活那么复杂,一部电影表达的只是冰山一角,我是想让大家能从影片中看到尽量多一点的有意义的信息;形式上可能也与以往的电影有所区别,这是我最想解释的一点,每个导演的创作立足点不同,创作形式各异,如果作品千篇一律也就失去了我创作的初衷,《精武雄风》注定是一部个性的电影,因为有一群个性的创作者为之不惜一切的付出着,感谢他们,他们个个都是英雄……影片表达了什么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在观影的过程中感受到了什么!邀请了中国第一大力士龙武、国际武术冠军田雕侠、国际武术冠军竹子、还有众多武术界的资深人士,武戏部分几乎都是真打,演员的脸被打肿,手指踢断、肋骨骨折等等时有发生,每一位创作者为之付出的太多太多……影片武戏劲爆写实,是一部拳拳到肉的电影;影片喜剧笑点颇多,是一部开发快乐的电影;影片情节感人至深,是一部表达人性的电影;影片兄弟其利断金,是一部不忘初心的电影;影片大胆自我嘲讽,是一部黑色幽默的电影。
导、演、剪、编都是行活,但是意义非凡。人文关怀是四颗星的最后一颗。我们也需要一个又一个这样的律师,如果我们还能容得下这样的律师的话。
当印度电影严肃起来,拍出了今年最佳法律题影片,竟然还是真实事件改编。
过于原始的种姓制度面对突如其来的现代西方文化,这种反差所产生的冲击比我们的更猛烈,印度的神奇可能就是在于这种近乎奇幻的反差,简直就是故事题材的天然沃土...
监狱里打人那段看着好揪心,就是律师好多镜头用慢动作➕配乐,就有一种英雄主义的感觉,很不喜欢
重要的不是你有什么才能,多大的才能 而是你用你的才能用于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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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当然是深刻的,美中不足是角色太模式化,基本都是单向度的。
此时不想讨论叙事,类型,技法,形式……
这个社会意义得十颗星啊。超级英雄片的处理把一个非常沉重的社会议题变得偶尔迸发一点娱乐精神,三个小时看下来也不累,这样才能触达最广大的受众啊。广播质感也是杠杠的,印度电影有一手!
韩国和印度的现实题材电影很大程度上是中国观众对于不可说的中国现状的代餐,又是一部某些人看了会气的跳脚“印度人只敢拍却从不改”的作品,印度爱歌舞的风格还是太突出,只是某些人也不想想,自己连拍出来讲出来的权力都没有,输在起跑线上你高贵个什么劲儿?嘲笑韩印只拍不改、日本人只会鞠躬,你怕是很多时候这么点儿安慰也得不到呢
这部电影有十分明显的缺陷,但现实意义也值得打五星。暴力场面令人发指。
jal bhim 应该是抗争万岁的意思,也是因为这部电影最后的那首诗。整部电影节奏紧凑,逻辑缜密,有反转但是也有热泪盈眶的地方,把地方警察随意定罪,腐败,官官相护,检察警务沆瀣一气的丑态彻底的揭露了一遍。虽然律师有点伟光正了点,但是敢拍这样的电影,关心印度少数族群的境遇,有温度也有深度,的确值得一看
印度版《辩护人》,愿这世上终有公平正义,善恶自有所报。在人物刻画上,个人还是觉得韩国人更胜一筹
钱德勒律师的行为是高尚的。但是作为一部影片,过于超级英雄的描绘,又回到了印度电影最喜欢也是最擅长的造神模式。不是说这种包装不好,只是深知“本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之后,总感觉略有不妥。外加核心案件中,三坏警的失误过于低级,使得整个抗击过程都仿佛撞了大运一样,很难看到这个烂透的体系。
调查官有一句话说得特别好:“我不知道会有什么判决,但是我完全满意的是,我是按照法律和良心行事的。”
印度电影和韩国电影敢于刺破黑暗的这份勇,真的令人肃然起敬!
立意当然是深刻的,美中不足是角色太模式化,基本都是单向度的。
制作上其实不算很精良
南印电影里程碑。尽管有些造神煽情歌舞的桥段,也不能掩盖这个纪实电影的优秀。拍出来这些印度顽痼沉屙,会改变吗?总有一些在慢慢推动的吧。在家,with阿梓
【7.0】豆瓣评分老毛病,题材好=满分。印度电影通病,用大量洗脑神曲配合琐碎剪辑来交代故事进展,严重影响叙事节奏。所有表达都用最直白肤浅的方式呈现。讲的是低种姓人群对抗警察的故事,但表现警察凶恶的方式只是刻意拖长的刑讯场面和受害人的哀嚎。每到展现主角和女配正义光环的时候就是慢镜头+配乐,有点尴尬。辣椒粉的线索挺重要,但先期药店和诊所不在一个方向、谎报打电话的时间的伎俩太愚蠢了,完全显示不到律师的能力,只能看到他的意志和敌人的蹩脚。中间的转折也很突兀,扫盲课老师和农家妇女一样无知吗?明知道受害人不可能打电话为何不在第一次庭审后直接告诉律师?非要刻意制造本不存在的困难吗?是用笨拙技法拍出的有一点社会意义的故事,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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