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华之惑
真的很喜欢洪尚秀眼里的金喜善,那种爱意和他们俩对于周遭的态度,总是能让你莞尔,这种情感加上电影中意外邂逅的相遇,促成的故事。一种随性的松弛感。
观感甚佳,总有那么多似曾相识的时刻引人驻留。以虚构重建真实是电影之力的奥秘。
没有金敏喜的洪尚秀是无目的顺滑的随性聊天,有金敏喜的洪尚秀是有目的并陷入僵局的无趣硬聊。演员们的尬笑倒很有趣…
—你在用彩色拍吗?
第一部洪常秀。怎么讲,这大概不是让陌生观众来认识他的那张名片,且我对片外花边没有很多了解也并不怎么care,但黑白转彩色那一瞬真的有冲击到我,电影是什么呢,电影可以只是表现爱意的介质。p.s.敏姐,太 美 了。
简单巧妙、轻盈舒服。无论再怎么做减法,对白依然是洪常秀最有魔力的部分,而他对「电影」本身越来越淡然,反而越来越让人喜欢。
向老婆表白 ✅
纪念第一次大荧幕看洪,过曝的瑕疵反而营造了梦境的氛围,结尾快要哭出来
无语,洪老头怎么还换着花样撒狗粮啊。对洪老头这种絮絮叨叨自我表达的电影越来越没兴趣了。单纯想看一眼敏姐,过得好我就放心了。但凡让敏姐露个正脸,魅力秒杀所有人。
尽管曾经只有过一夜春光,大胡子诗人才是小说家的创作灵感吧,不然在酒桌上一直制止人家剧透干嘛呢,各有各的脑回路,各有各的故事,小说家的故事难道长在诗人大脑里!
越发炉火纯青的创作,真实世界的美丽如此简单地显露。
最后几分钟被击中了 他能给她的全部都在电影里了
私人情绪挺重的,这真的是自己沉浸旁人勿扰的神仙状态了吧。
固定变焦中景镜语不变,精致的文本互文性不改,流变的是他们俩投射出的爱意更深了,连烈人的烧酒都变成宜人的马格利米酒了。
小说家的状态挺喜欢的,好像那些旧的联系并没有那么重要,电影才更重要一些。
小说家的状态挺喜欢的,好像那些旧的联系并没有那么重要,电影才更重要一些。
敏后真的好美啊,做梦都会梦到的那种。
电影真谛都在这里了,拿走不送,怎么拍看你了,只能教到这了。
洪的电影如今已然蜕变为一种私影像的性质 以虚构来陈述现实 主动祛魅的过程反而增添了无尽的魅力 望远镜那刻神来的zoom引进视角带出缪斯 是在进行某种重复 可是他们居然通过影像这个介质结婚了啊
无关小说跳脱电影,只是原原本本地捕捉生活回归现实,就像手语是很实在的语言,比划出的诗能留下本质的真诚。镜头的爱有多强烈,别怪观众被金敏喜的衣角和笑牵着跑。“黑白的,好可惜”“我可以拍彩色的”,最后五分钟我真受不了了,强烈谴责洪常秀这种无视银幕肆意炫耀和金敏喜彼此拥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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