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兽师戴维•胡佛(Dave Hoover)、园艺师乔治•蒙德卡(George Mendonça)、鼹鼠专家雷•门兹(Raymond A. Mendez)、机器人发明家罗德尼•布洛克斯(Rodney Brooks),这四个看起来全不搭调的人被聚集在同一个影片中。他们畅谈自己的人生、工作以及点点滴滴的感悟,这四个似乎风马牛不相及的行业,隐约却又有着些许关联。
本片荣获1997年波士顿影评人协会奖最佳纪录片奖、1998年弗罗里达影评人协会奖最佳纪录片奖、1998年独立精神奖真实奖、1998年堪城影评人协会奖最佳纪录片奖、1998年美国国家影评人协会奖最佳纪录片奖、1997年纽约影评人协会奖最佳纪录片奖、1997年得州影评人协会奖最佳纪录片奖。
停在律政片最佳 多了些政治批判也还好 但最后还是免不了印度式复仇的套路的俗
一开始就故作紧张的音乐也吸引不了人看下去。
“这就是政治。为了赢,我会玩任何肮脏的游戏,政治家最大的武器知道是什么吗?情感!公众的情感!是疯狂,他们的思想,智慧还有决策都会被这种疯狂推翻。当他们因为这种情绪而忘记一切的时候,我们就能实现统治!”
十分精彩,剧情不断反转,内容针砭时弊,涉及政治阴谋、教育体制、种族歧视、性别歧视、法律公信等,真是太敢拍了,期待续集。
半小时弃。其实不怎么样,镜头、表演本身就乏善可陈,叙事更是没头没脑,从开头的抒情到校长的讲话再到受害者向学生发表的空洞务虚的说教,再到学生们发动抗议活动,来龙去脉、矛盾冲突何在,全都交代不清。
前一小时纯属铺垫,后面开始精彩。按这个程度应该还有续集可以拍。
中国电影不仅在剧本讲故事的能力上,更在国家社会议题的反思和讨论上,离韩日以及印度电影差的越来越远了
影片感觉为了去揭露一些现实问题设置了一些不太符合逻辑的情节,导演的想法是不错的,但是在实现剧情的合理性是有问题的,他想去鼓动印度的人民的觉醒,但是目前电影太浅层了,只是在煽动,并没有触及灵魂,应该从更加深的宗教出发,印度的问题不是政治,而在于宗教,在政治上那个部长是不会开车去撞孩子的,这是剧情逻辑最大的败笔,而之后的情节因为这个败笔显得没法立住,电影要说人话,要符合现实常理
案中案,重重反转,把原本已经拍俗了的题材拔高了立意
学会做减法是印度电影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最大难关。
就是比韩国电视剧还扯的剧情在印度就能发生,是巧合吗?不,是命运的安排……
从电影的角度来看,或许只是四星。但从立意角度而言,五星值得。它挑战了体制、政治、教育、女性、司法等,也是我们奇缺的。
最后在世界上文化低能的只有一个朝鲜还有一个大国
好题材,好内容。拍的不好,声效使用太不节制了,处处都在煽情,而且场景的作用和意图,混乱重复,抓不住重点,几处反转也没有层层递进,不是一部电影的感觉。
仅体制谋杀这一点,
虽然学生运动过于急切,法庭辩护离题千里,但是,太讽刺了
所以,这部阿三片看了十分钟,我以为又是探讨强奸问题的(毕竟,这已经是阿三们挥之不去的顽疾了)。看了一个小时,我以为是警察化身法外裁决者的爽片。但是,怎么可能?这部片子长达161分钟,一个小时过后,当我们以为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的时候,后半段进入了精彩的法庭辩论,真相层层剥开,反转再反转,激荡人心的配乐,看得人心潮澎湃。短短161分钟的电影,涉及到了强奸、校园腐败、种姓制度、政治黑暗、媒体导向,也深刻的反省了法学理论中很重要的一个议题: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哪一个更重要?
真是印证了一句话:观点斗争是假的,立场斗争也是假的,只有权力斗争才是真的。
电影—振聋发聩!现实—印度政府:你们尽管拍,有什么改变算我输。
堪称《杰伊·比姆》的姊妹篇,在立意上甚至比其更加深刻,最精彩的是随着剧情推进完成了立场转换和内核蜕变。一起惨案被广泛关注,逍遥法外的凶手引起众怒。看似正义的枪响终结了罪恶,顺应民意皆大欢喜。法庭上的“怒汉”对案件提出了质疑,民意是否能凌驾于法律?当真相水落石出,原来一切都是肮脏的政治游戏,众人都是被操纵的武器。“未知全貌不置可否”对如今的网络时代不过是一纸空文,舆论的浪潮足以席卷所有异议。“媒体的存在是为了报道真相,还是媒体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相?”比起质疑,宣泄情绪要轻松得多。比起思考,随波逐流要容易得多。打破偏见的勇气,好过执行正义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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