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作不在乎别人看法出轨在一起,其实心里在意的要死每个电影都在给自己洗白,不是很喜欢这种别扭的人,跟侯麦真的差远了
一次简单又不想让它简单的电影讲解,无非是接着作家之口生硬又暴躁地为老婆发声,然而就跟这个画面一样苍白。不知道为什么导演老爱使用推进的长镜头,除了手语的那场戏,其他的就像是在调试镜头焦点而没有剪掉的调试片段一样。总之,没什么大的内涵和美感。
通过在无形式(现代)中不懈寻找形式以及星星点点的由阅历与灵感所相交而成的哲思,洪尚秀先生自然知道在现实中找到与在现实中放弃之区别,亦即如果可以表述为:将爱情当作事业与将事业当作爱情,
一部关于洪尚秀拍摄电影方式的自我指涉的元电影,小说家的电影,尽管导演是缺席,但是通过最后的彩色镜头,金敏喜违反了“直视摄影机”的禁令,跟洪尚秀视觉对话。电影成为一份导演与御用演员的情书,这种小工作坊式的电影拍摄方式,接近戈达尔和伍迪艾伦,体现了一种艺术片生产机制的健全和健康,既是小打小闹的,又是艺术性的。影片涉及的人物情节及故事元素,看似漫不经心,是日常生活的自然主义摹写,实际上却是精心涉及的,每个层面都恰到好处,反应了普通人生活中的无聊,同时也有神秘、无可奈何,相识相知后的心花怒放,走向幻觉的现实主义
在酒桌上睡去,在电影院里醒来。片尾字幕已经浮现,金敏喜还在梦中。元电影。
小说家,是电影的主角,她与人聊天,聊着聊着和演员搭上,她喜欢演员,突然想让她拍电影,拍出来的电影就是小说家的电影,看着只有聊天,但一点也不沉闷,对话很家常接地气,很好看
有点随心所欲因而不同寻常,镜头极简,叙事也极简到只有一个明显冲突,只有角色数量相比之下没那么极简。很多巧妙的细节,很多潜台词,都值得玩味。能让洪拍得这么自在随性和甜甜地秀恩爱,金敏喜真是个不同寻常的女人!
啊好甜!这就是电影的意义和重要性所在。感觉仿佛“通过当场摄入热量增强意志力”。
用反驳导演的话来替敏喜辩护,借作家之口阐述自己创作理念,结尾的捧花婚礼进行曲在镜头内外互传爱意,戏里戏外的洪导。
结尾突然虐狗猝不及防。原来还真的是“小说家的电影”。依然是聊天本体,不过有了些公路片元素,联动了上一部的“渣男”监督,“尬聊”时刻增多了。书店,影院,阅读,创作论,辩护,女神,天台,吸烟。
“天色尚早,但很快就会暗下来,趁着白日漫漫,我们一起去散步吧。”和drive my car相似的结构但是不一样的生活,我喜欢看起来开心的电影。
白色高领打底+白裤子+黑西装+黑皮鞋最佳outfit。一旦切换到彩色小视频日了,这是什么恐怖的红毛衣。懂为啥拍黑白,演员随便穿。拍vlog可以养活全家,臭男人少哭穷。
洪常秀是一位不折不扣的情境缔造者。每个情境始终与整体保持着某种动态呼应,情境之间彼此融通、互渗与勾连,又始终保持着某种开放特质。所有这些看似独立的情境共同牵引出了一种行动趋势,并在影片末尾得到了最终进化,流贯成为一则影像、世界与个体的“三位一体”式寓言。一种影像的创造论与进化学。
导演是有多爱金敏喜这个演员,那种老去艺术家对青春的渴望,逐渐斑白头发,仍旧向她诉说着,心中的情书,成了一部电影。
欧尼珍惜地捧着野花野草扎成的花束,轻哼着婚礼进行曲,走向老洪,一直缺席的老洪终于以声音出现,两人互道我爱你。
用反驳导演的话来替敏喜辩护,借作家之口阐述自己创作理念,结尾的捧花婚礼进行曲在镜头内外互传爱意,戏里戏外的洪导。
这不是“小说家的电影”,这是“洪尚秀的电影”。
创作欲望不重要,资本不重要,跌宕起伏的剧情不重要,色彩不重要,观众不重要,电影不重要,除了金敏喜什么都不重要!
第一部洪尚秀。节奏很慢,一个场景一个镜头,感觉像在看日常生活。不知道导演是怎样拍摄这部影片,但给我的感觉就是给了演员们故事大纲,台词什么的全部任意发挥。洪尚秀也确实做到了他在电影中提到的作家想拍摄的那种电影。喜欢书店手语那段的设计:小说家表演着手语想营造一个无声的世界,店员夸赞她表演得好,但被作家严肃打断。公园里作家怼导演的那段话值得每个人学习!
这部显然不太一样,就像好久不见金敏喜出现在洪的电影里,看完后也十分充分地发现这个故事深层下关于他生活中的爱,又一次地重申。洪导显然进入了另一个境地#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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