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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这样走出你目光中的小路。
流动感很强的一部。在故事缓慢的水流里,洪轻巧展示了人与人靠近时产生的不同波纹。(Dennis在intro时说这部里有金敏喜迄今最爱的scene。我想不用怀疑,找到了
那些尬住的留白和笑着的化解,那些见面前的犹豫不决,见面后的进退失据,这一切不就是他电影的意义吗?不就是我们生活里的真实写照吗?
看似亲密的寒暄,却是无尽的疏远,这就是某种孤独与疏离吧
又尴尬又随意,但也挺喜欢。2022.6.5 “我想活的长一点。”“为什么要活长一点,有什么意义吗?”
除了是缪斯的原因,因为无法再拍其他导演的电影,洪尚秀才反复地拍摄金敏喜吧。(他也应该是惋惜的
第一次完全抛开大金这个因素而对洪导的电影如此喜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真是文艺片的真谛!以小说家为切入,镜头几乎大部分时间保持着至少三人成众的场景,少部分二人镜头中,二人谈论的依然是第三方的事情;而且伴随着小说家的移动,因其遇到了不同的人而时刻变换着上述关系中的参与者,或回忆往事或犀利辩论或分享新知,最终以一部影中影结束——电影演员在其中手捧鲜花唱着婚礼进行曲将全片唯一一抹彩色奉献给了爱情,绝了!!!
与其说是写给金敏喜的情书,不如说是给创作的。在生活中躲避和被躲避,苦撑和放弃,终于到了要修复生活的时候了,一瞬间的彩色,互道爱意,47分钟以后还是要结束。留下的是恨恨的,戒不了的烟,停不下的酒。如果说导演创作是分割出的自我,洪尚秀分出来的越来越像是自己的灵魂了,他最早是怨恨自己、怨恨人、怨恨机缘、怨恨感受、现在是怨恨生活,但也只能挣扎着从生活的水面探出头来,猛地呼吸一口。彩色当然美好。洪尚秀幸福啊。
长袖哥又在电影里夸媳妇!对这种话唠片越来越爱了
小说家看望同为作家的朋友,一路遇到了会手语的店员,本要拍自己小说的电影导演,已经很久没演戏的金敏喜,以及发生过一夜余欢有酒就乐的诗人,洪借小说家和电影导演之口表达了他的电影观念,小说家为何执念将艺术表达的媒介从小说改为电影,说实话,我感觉是在逃避她灵感的枯竭,希望从拍电影这件事中继续寻找写小说的灵感。另外,黑白质感挺加分的。
一边梳理媒介变迁一边阐释艺术家特质,开始只觉“通俗易懂”,愈看愈发现真相不可知,直到最后,银幕内外的人们都在与自己灵魂的分身对望,而那难以启齿的爱也终于连接了影像与现实,妙笔不要太多哦。
导演真是有逆时代的自信啊,但抱歉不是所有观众都有颗怀旧且文艺的心。
为随手纪录的生活瞬间创作一整部电影,有什么能比此种创作层级的颠覆更动人?
末尾的告白美的动人。
但从作者史而言,未免有些大打“场外”牌之意了,结构性处理得更加微妙但也意味着削弱了影像本身的美学风格,以至于粗糙再次凸现了洪尚秀金敏喜“场外”的特性。
很难评价,看完最直观的感受是:这也可以?但这既不算否定,也不算钦佩,或是认为其庸常,只是不知道该作何评价。依赖演员的表演,在极为日常自然的对话中偶有细腻的不动声色的乍泄的灵光,也能看到摄影机及其背后富有感情的视点,但又会怀疑,对于一部电影来说,这便足够了吗?即便洪在影片中,借着角色的对谈也在试图调侃,或者说,消解这个怀疑。介于成本和团队规模,能做到这种成色的创作,是太过随意的,但又是不简单的。想来想去,只能用“自由”来作评价,他可能拥有着许多人都希望拥有的创作状态,不受限制地将那些如日记一般私藏的情感和灵光表现出来,至于别人能共情与否,也许都不重要。
白色高领打底+白裤子+黑西装+黑皮鞋最佳outfit。一旦切换到彩色小视频日了,这是什么恐怖的红毛衣。懂为啥拍黑白,演员随便穿。拍vlog可以养活全家,臭男人少哭穷。
手捧着花金敏喜美得心颤!观感很好诶,没之前那些尴尬了哈哈哈
小说的英文又叫 fiction 小说家的电影中的婚礼大概也是洪常秀与金敏喜的 fictive mariage 穿过镜头交换真心/誓言这一幕堪称电影诞生之初的呢喃(卢米埃尔兄弟)在百年后的回响 虚构中的虚构藏着人所以被感动的奥秘
洪尚秀每年一部《我老婆最美》,这次更是令人发指的把自己拍的小短片直接放到电影结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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